1、核发药品零售企业、零售连锁门店的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。
2、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(GSP)。
3、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及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工作。
4、承办上级布置的药品批发企业、零售连锁(总部)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的核发及管理的初审工作。
5、负责药品流通的日常监督管理。
6、负责对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初审,监督在本辖区内药品招标代理机构的药品招标代理行为。
7、参与查处药品流通领域的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和责任人。
8、监督检查本辖区内的药品广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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